驚!呼市「生娃就送房」?真相竟是…

author 阅读:91 2025-03-15 10:17:01 评论:0

呼和浩特市育儿补贴实施细则解读

为了响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5〕7号)文件精神,呼和浩特市出台了详细的育儿补贴实施细则。本细则旨在通过提供经济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从而促进人口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以下将对该细则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您了解申领资格、发放标准以及申请流程。

育儿补贴申领资格认定

想要申领呼和浩特市的育儿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这些条件主要从生育政策、生育时间和户籍地等方面进行考量。

享受补贴的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获得育儿补贴的资格:

  1. 符合生育政策: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即属于合法生育。
  2. 生育时间: 必须是2025年3月1日之后(含3月1日)合法生育的家庭。
  3. 户籍和居住地: 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呼和浩特市,或者至少一方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并且在呼和浩特市居住、工作和生活,要求人、房、户一致,且新生儿首次落户在呼和浩特市。 “人、房、户一致”是指居住地、房产归属地和户籍所在地均为呼和浩特市。

子女数量的计算方式

育儿补贴的发放标准与生育子女的数量有关,因此子女数量的计算方式至关重要。

  1. 多胞胎情况:

    • 如果是第一次生育,且孩子是多胞胎,则按照孩次顺序享受一孩、二孩、三孩的育儿补贴。例如,如果一次生育了三胞胎,则分别按照一孩、二孩、三孩的标准享受补贴;如果生育了三孩以上的多胞胎,则超过三孩的部分均可按照三孩的标准享受补贴。
    • 如果已经有一个子女,再次生育多胞胎,则按照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的育儿补贴。例如,如果生了双胞胎,则分别按照二孩、三孩的标准享受补贴;如果生育了二孩以上的多胞胎,超过二孩的部分均可按照三孩的标准享受补贴。
    • 如果已经有两个子女,再次生育多胞胎,则所有新生儿均可按照三孩的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2. 子女数量合并计算规则: 孩次是按照夫妻(包括复婚)共同生育和合法收养的子女数量合并计算的。

  3. 不计入子女数量的情况:

    • 再婚夫妻再婚前各自生育的子女不计入。

    • 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不计入。

      育儿补贴发放标准

呼和浩特市根据生育子女的数量,制定了不同的育儿补贴发放标准,以减轻家庭的育儿负担。

补贴金额和发放周期

育儿补贴的金额和发放周期与生育子女的数量直接相关:

  1. 生育一孩: 一次性发放育儿补贴 10000 元。
  2. 生育二孩: 发放育儿补贴 50000 元,按照每年 10000 元发放,直至孩子满 5 周岁。
  3. 生育三孩及以上: 发放育儿补贴 100000 元,按照每年 10000 元发放,直至孩子满 10 周岁。

补贴计发时间

补贴的计发时间与新生儿的户籍以及后续情况有关:

  1. 首次落户: 子女出生后,首次落户地为呼和浩特市的,以出生年份开始计发育儿补贴。
  2. 停止发放: 如果孩子不幸死亡或户籍迁出呼和浩特市,则从次年停止发放育儿补贴。

特殊情况的补贴标准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补贴标准有所不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6号)规定标准享受补贴:

  1. 出生日期: 2025年1月1日(含1月1日)至2月28日(含2月28日)出生的新生儿。
  2. 户籍迁入: 新生儿首次落户不在呼和浩特市,而是从外地迁入户籍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特殊情况的补贴标准可能与上述标准有所不同,具体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6号)为准。

育儿补贴的申请和审核流程

为了方便群众申领育儿补贴,呼和浩特市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并简化了审核流程。

“免申即享”资格确认

  1. 自动审核: 在孩子首次落户呼和浩特市后,系统会首先进行“免申即享”资格确认,通过信息化手段自动审核群众的补贴申领资格。
  2. 短信通知: 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群众补贴发放方式。

主动申请资格确认

如果未能通过“免申即享”资格确认,或者希望通过其他方式申请,可以主动进行资格确认。

  1. 家庭申请:

    • 申请渠道: 产妇可以通过多种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包括助产机构、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窗口、社区/村(居)委会、“爱青城”公众号、“健康呼和浩特”小程序等,扫描专用二维码即可提交申请。
    • 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要上传相关资料,并承诺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 夫妻双方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结婚证原件。
      2. 家庭所有子女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 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网签合同原件(上传房屋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如果无法提供上述证件,可以提供当年或上一年的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的医保缴费记录。
      4. 收养子女家庭需要提交合法收养证件原件。丧偶家庭需要提交死亡配偶的死亡证明。离婚家庭需要提交双方签署的抚养声明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2. 逐级审核:

    • 旗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每年5月和11月自下而上进行审核。
  3. 年度审核:

    • 对于二孩、三孩及以上育儿补贴分年度发放的,申请人在下一年度集中审核期间需要提交“年审”申请,无需再次进行信息填写和资料上传。

      育儿补贴资金的发放

育儿补贴项目通过确定的资金发放渠道进行发放。对于通过“免申即享”和个人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育儿补贴将于每年7月、1月发放两次。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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